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福建省民政廳關于開展福建省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目前已完成起草,根據各方面意見,省民政廳將及時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隨后正式出臺。
我省即將出臺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內容包括,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幫扶干預”聯動反應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推動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為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提供實踐基礎和政策依據,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努力。
《通知》明確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漳浦縣、莆田市仙游縣、南平市松溪縣、龍巖市漳平市、寧德市周寧縣為福建省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地區。
《通知》在建立健全發現報告機制方面,明確了在社區(村)設立未成年人保護服務站(點)或指定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專干,對區域內困境未成年人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礎數據檔案,并報送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強化教師、醫生、社區工作者等特殊職責人員及親友的發現報告義務,建立多渠道發現報告機制。以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為工作平臺,設立并公布未成年人熱線電話,受理未成年人有關案件的舉報電話。
同時,《通知》還明確稱,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更名轉型為“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或成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公益崗位等方式引入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優化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水平。(記者林娟)
另外,我省還將對困境未成年人進行科學分類評估。根據困境未成年人受傷害程度不同,將困境未成年人劃分為四個風險等級。
(東南快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