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出臺,進一步將鄉村教師的“福利”落到實處。
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
《辦法》提出,要加強鄉村教師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職業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業績考核、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重要內容,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依法規范教師從教行為,著力解決師德師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有失德行為的教師,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放寬鄉村教師招聘條件
根據該《辦法》,泉州市將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根據鄉村學校布局,科學規劃鄉村教師培養規模,市屬師范院校定向培養能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小學教師和“一專多能”的初中教師。
同時,注重本土化鄉村教師的培養和補充,吸引更多人才特別是本地人才到鄉村任教。縣(市、區)可結合鄉村教師崗位特點,放寬招聘條件,簡化招聘程序,改進考試方式,擇優聘用優秀人才至鄉村教學點任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到本地鄉村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代償學費。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計劃,公開招募城鎮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
全面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
泉州市將全面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鄉村教師除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外,將原享受的農村教師補貼調整為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標準予以生活補助,具體由各縣(市、區)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補助額度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同時,實施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每年度預算安排體檢專項資金,組織鄉村教師在縣級醫院體檢,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鄉村教師,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利用鄉村學校閑置校舍,改建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一批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學校食堂。
任教滿25年直接聘任
職稱評聘重點將向鄉村學校傾斜。制定和完善鄉村教師申報晉升職務推薦和崗位聘任的考評方案,對鄉村教師評聘高級職稱不作課題研究、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強化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和教學一線實踐經歷的考核和管理。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準崗位數,鼓勵教師長期在鄉村任教。
同時,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國家、省、縣三級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評選推薦特級教師和各級優秀教師、先進個人等榮譽應向一線鄉村教師傾斜并明確比例。各級教育系統先進個人,向鄉村教師傾斜并明確比例。
引導城鎮教師到鄉村交流
泉州市還將落實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合理交流。繼續實行城鎮教師鄉村學校任(支)教服務期制度,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支)教一年以上或薄弱學校任(支)教三年以上的經歷。2018年起,縣鎮小學新任教師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經歷。
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改革,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優秀中層干部、骨干教師、鄉村緊缺學科教師向鄉村學校和村小、教學點交流。城鎮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到鄉村學校,保留其在原學校所聘教師職務等級,在鄉村學校任教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在同一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內高聘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