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樂市紀委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長樂市2015年秋季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經查,2015年秋季中小學招生工作中,長樂市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無視紀律,不講規矩,存在“遞條子、走后門”等違反招生紀律問題,致使城區中小學招收延伸類新生合計人數755名。長樂市教育局擅自研究并擴大招生范圍,隨意改變招生計劃,違規招收延伸類新生,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此,長樂市副市長、2015年小招初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曾志云,時任長樂市教育局局長陳常余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長樂市教育局副局長陳新利、王慶享負有直接責任;長樂市委教工委紀工委書記、市教育局紀檢組長陳紅落實監督責任不力,應予問責。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長樂市原市長王松因涉及其他嚴重違紀問題,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6月,經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曾志云黨內警告處分;對在2015年秋季長樂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批條子”的7名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建議長樂市委對陳紅作出相應的組織處理。同時,經長樂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陳常余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新利、王慶享黨內警告處分;對長樂市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相關中小學校長共10人予以誡勉談話。(記者 李效翔 陳敏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