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的5個國家級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外,由政府或社會力量創辦的,承接中小學生社會實踐任務成效明顯的基地均可申報省級中小學生示范性綜合社會實踐基地。
日前,從省教育廳獲悉,申報及認定程序包括基地自評、縣(市、區)教育局初審、設區市教育局預審,最終由省教育廳評審。其中,申報基地應對照《福建省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建設標準(試行)》進行自評。
根據要求,相關材料于應于9月8日前報送省教育廳思想政治工作處。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實地考察,對達到省級建設標準的予以授牌,并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