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學位辦發出通知,將開展學位證書制發工作專項檢查,適時進行實地抽查。
據了解,2016年1月1日起,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印制。今年是學位證書改革實施的第一年,學位證書制發工作關乎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各學位授予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自查,深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意見,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以檢查為契機,以問題為導向,切實提高學位證書工作質量。
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對2016年學位證書制發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包括部屬高校、科研機構)。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證書制發工作,形成總結報告,全面反映本單位學位證書工作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