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平潭綜合實驗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
現將《2017年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
2017年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和省領導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福建省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一、加強領導,健全完善未保工作機制
(一)健全和完善未保工作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溝通服務職能,進一步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聯絡員工作職責,定期召開全體委員和聯絡員會議,研究部署未保工作,解決存在問題。健全完善未保工作協調聯動、通報會商、分析研判和督促檢查等工作機制,研究建立未保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評估和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機制。
(二)加強未保組織機構和干部隊伍建設。調整充實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配齊配強未保辦及職能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組織開展培訓,提升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水平。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網絡逐步向鄉鎮、街道、社區延伸,保證必要的人員和經費。
二、落實責任,提升校園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強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學校綜治安全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各級綜治、教育、公安等部門要持續推進“平安校園”等級創建,加強創建動態管理,嚴格考評驗收,確保全省學校2017年底前完成創建工作任務。
(四)強化學校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各級教育、綜治、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校園治安防控網絡建設,完善學校內部安全防范機制,構建新型校園安防體系,提升治安防控科技水平;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控、消控、一鍵報警等技防設施規范化建設和管控,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加強校園治安崗和警務室建設,配齊專職保安人員,設立學校綜治安全崗位公告牌,完善校園安全警示標志標識,在招聘錄用校職工時加強品行調查,嚴禁錄用有前科污點人員作為校園從業人員,并加強校職工教育管理
(五)加強中小學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各地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門應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校園欺凌工作。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把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作為重點來抓。各部門要加強協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建立暢通學生對侵害行為的舉報和控告渠道,鼓勵學生在發現或遭受侵害行為后第一時間進行舉報控告,確保中小學校園欺凌治理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