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財政廳下達我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學生營養改善中央專項補助資金3969萬元,包括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786萬元和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3183萬元。
本次下達的2017年營養改善和寄宿生生活中央專項補助資金,主要面向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分別惠及全省76個市縣區的23.6萬農村學生,以及9361名農村學校寄宿生。其中,各地在實施營養改善工作中形成的省級以上專項補助結余資金,應繼續用于以后年度營養改善補助支出。
我省農村義務教育寄宿生營養改善工程自2012年啟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