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對2017年度達標高中申報工作的條件、程序等做了進一步說明。
通知明確了申報條件要求。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可每年申報,符合辦學評估標準的未達標高中可直接申報省二級達標高中,高中課改基地可直接申報省一級達標高中。作為過渡,本年度申報學校高中班生額控制在54人以內,2018年起須控制在50人以內。完全中學初中部存在56人及以上大班額的,不予受理。
此外,對申報省二三級達標高中的學校,由設區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組織進行資格審查、社會公示、現場評估后,上報審核確認申請,并逐校說明資格審查、市級評估概況及分項目評估情況、學校整改方案。高中課改基地直接申報省一級達標、未達標高中直接申報二級達標的,由設區市按照評估辦法和標準組織預評估,并提交申請省級評估報告。
鑒于本年度開展相關工作時間緊迫,設區市材料上報時間可順延至11月15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