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從今年起,福建省屬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定額標準與省屬本科高校“平起平坐”,由原來的每生每年6000元左右調升至1.2萬元,各學科專業按撥款系數確定生均撥款標準。同時,對在校生規模少于或等于5000人的,按高職學生生均撥款總量增加20%。
福建將高職院校學科專業分成4個類別,分別確定撥款系數和標準:文科大類撥款系數0.8,生均撥款標準是9600元;工科大類撥款系數1,生均撥款標準是1.2萬元;體育、農林牧漁水利和裝備制造撥款系數1.1,生均撥款標準是1.32萬元;藝術、師范和醫學撥款系數1.2,生均撥款標準是1.4萬元。高職院校“3+2”中職生定額標準為7200元,撥款系數按高職專業類別系數執行。
福建將根據省屬高職院校招生規模、辦學成本和財力等因素,建立生均撥款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生均撥款制度。省屬高職院校生均撥款經費實行“每年一報備,兩年一考核”辦法,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周期高職院校經費的重要依據。(記者龍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