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第七次會議召開,科技部、最高人民法院、衛生健康委、軍委科技委、中國科協、自然科學基金委等20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參加會議。聯席會議召集人、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說:“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一步增加,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相繼加入,攜手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推進科技界形成良好作風學風的力量不斷壯大。”
科學研究具有求真唯實的天性,科學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必須以誠信為基石,才能得出經得起檢驗的結果。無數例子告訴我們,科研中任何不誠信的行為都必將被揭露,且代價是巨大的——對個人而言,將會身敗名裂;對科學共同體而言,會浪費其他研究者的寶貴時間和精力;對國家和社會而言,將造成科研資源的極大浪費。
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科研誠信建設,從政策法規、制度建設、教育培訓、信息化建設等各方面重拳出擊,加強對科研行為的監督和管理,不斷構建風清氣正的科研氛圍和環境。
在法律法規層面,2007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規定,科學研究應做到“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規范,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并明確了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的處罰措施。據悉,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將再次啟動修訂工作,會進一步體現對科研誠信的新要求。2018年5月,科技部牽頭起草,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2019年6月,科技部牽頭起草,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均對科研誠信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具體措施。而2016年科技部等15部門聯合發布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暫行規定》,則為開展失信行為記錄、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提供了制度依據。
如今,科研誠信的工作機制也愈加順暢。科技部和中國社科院分別牽頭負責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科研誠信建設工作。2018年,科技部專門設立了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以強化科研誠信建設職能。除了建立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機制,2019年,科技部還會同41個部門制定發布《關于對科研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科研嚴重失信責任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在這樣的氛圍下,各部門、研究院所、高校等也加大了對違反科研誠信人員的懲處力度。例如,對自然科學基金領域內發生的科研不端行為案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依據有關管理規定,經調查、審議后,作出處理決定并對情況進行通報。2019年4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存在科研不端行為的8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其他38位存在抄襲剽竊、冒簽姓名、提供虛假信息、重復發表等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談話提醒、書面警告、內部通報批評、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資格等不同程度處理。對重大科研失信案件,相關部門更是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認真追責。2017年,科技部會同教育部、衛健委等部門對《腫瘤生物學》撤銷107篇中國作者論文事件開展了聯合調查,對497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取消了責任人一定期限內承擔財政資金資助科研項目等相關資格,追回了相關獎勵、獎金、榮譽稱號等。
科研誠信建設始終在路上。近期,各項推進科研誠信建設的具體措施紛紛落地。例如,科技部結合正在研究制定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將促進各部門各地方按照統一的方法程序和尺度標準。目前,科研誠信審核已覆蓋科技計劃項目、基地建設、人才計劃和科技獎勵、評審專家庫等的申報、組織實施、驗收、監督和評估各環節,已對數十個專項、上千個項目和課題、近20萬人次開展誠信審核,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項目和課題負責人取消承擔資格。(本報記者 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