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云南省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國家督導檢查反饋會上獲悉,該省所有縣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準。
12月9日至13日,國家督導檢查組分別對該省今年9個申報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中的鎮雄縣、瀾滄縣和蘭坪縣,以及前期已經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瑞麗市,進行了實地督導檢查、復查。檢查組從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資源配置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滿意度等4個方面,對4個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的工作進行了全面把脈診斷。在實地檢查中,特別對校舍建設、設施設備及功能教室配置和使用、教師隊伍建設、課程開設,以及隨遷子女入學、留守兒童關愛、控輟保學、教育質量、校園安全等作了細致的檢查和指導。
檢查組認為,云南省今年申報的9個縣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準;對前期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縣(市)進行監測和抽查,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水平得到較好鞏固。綜合以上結果,云南省所有縣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準。督導檢查組將把此次督導檢查結果向教育部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報告,提請最后認定公布。(記者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