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7月1日電 記者從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省已全面啟動從法院系統聘任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工作。今后,全省法院將選派優秀法官進校園兼任法治副校長。
據了解,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司法廳于日前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從法院系統聘任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工作的意見(試行)》,進一步明確了從人民法院聘任兼職法治副校長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選聘程序和管理考核等內容,為推進法院參與中小學校民主法治建設和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促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提供了實踐依據和制度保障。
“在過去多年的法治教育實踐中,全省法院積極配合青海省中小學校,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義務為中小學校組織開展豐富的法治教育活動,在凈化教書育人和青少年學生成長環境、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維護青少年學生合法權益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曉光說。
李曉光表示,今后,青海法院將認真貫徹實施《關于加強從法院系統聘任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工作的意見(試行)》,深入推進“法律進校園”活動,使之成為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法治引路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動建立學校、家庭、法院“三位一體”的院校合作長效機制,采取有力措施,積極開設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課堂。(記者 李占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