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今日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我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考試科目由全國統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1”為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2”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在報名時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全國統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于6月7日至9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
注: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考生高考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成績采用原始分計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成績依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賦分辦法》轉換后計入,只公布轉換后的賦分成績,不公布原始成績。如有政策性加分,則一并計入高考總成績。
《通知》對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做了周密部署。
重點一 建立完善高水平考試安全體系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嚴格考試組織管理層層壓實責任,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做好高考及各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強化考風考紀建設,強化招考隊伍建設,強化考試監督檢查,確保相關考試組織安全平穩。
重點二 穩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各地各校要持續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加強改革協同,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繼續實施專項計劃,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推動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
重點三 切實加強招生規范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切實規范高考成績發布管理,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嚴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個人及招考信息安全;加強考試招生培訓機構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重點四 進一步優化考試招生宣傳服務
各地要加強招生宣傳規范管理,及時主動、準確有序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加強志愿填報咨詢服務,推進志愿填報參考信息數字化,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著力解決考生“急難愁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