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工作以設區市為單位進行。省教育廳下發了《福建省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實施細則》。
據介紹,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不得使用設區市選用版本以外的教科書。原以縣(市、區)為單位選用的教科書版本,必須在2017年秋季前,從起始年級開始過渡為所在設區市選用版本。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德育、語文、歷史3個學科繼續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科書,不得更換其他版本。其他學科教科書是否重新選用,由設區市教育局根據本地區教學實際決定。確需重新選用的,由設區市根據本《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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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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