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探索高校與中學聯合培養科技創新后備人才的機制,推動福建省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廈門市教育局申請,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同意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廈大創新實驗班”繼續面向漳州、泉州試行提前自主招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2017年,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高中每年面向漳州、泉州兩市招收50名“廈大創新實驗班”學生,總招生計劃不得突破。具體招生名額分配及招生辦法由廈門市教育局商泉州、漳州市教育局確定,招生名額分別納入各生源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二、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每年要制定“廈大創新實驗班”招生工作方案,報廈門、漳州、泉州市教育局備案后及時向社會發布。學校要嚴格招生程序,并在廈門大學指導下認真進行創新能力測試與基礎學力測試,錄取結果須向社會公示,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凡被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提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設區市教育局組織的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廈門市教育局要及時將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錄取的“廈大創新實驗班”學生名單函送生源所在地的設區市和縣(市、區)教育局,避免出現多頭錄取。
四、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要繼續依托廈門大學優質資源,深化高中課程改革,加強特色課程體系建設,提高教師課程開發與實施水平,改革教學組織形式和管理制度,完善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的需要。
五、廈門市教育局要加強實驗過程的指導和管理,并將學校每年的招生工作總結、錄取學生名單和創新實驗班培養情況及時報我廳基礎教育處。我廳將加強對“廈大創新實驗班”招生試點和學生培養情況的過程性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今后確認創新實驗班跨設區市招生資格的重要依據。
請漳州、泉州市教育局加強協助和監管,確保“廈大創新實驗班”招生工作順利實施。(記者 段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