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省人社廳的昨日消息,日前,省人社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對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入托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完善了高層次人才政策體系,優化了人才發展環境。
通知規定:國家人才(科技)計劃入選者、我省引進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高層次人才(A類和B類)的子女入園或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選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優質公辦學校就讀;對我省引進的高層次人才(C類)及我省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等人選,其子女入園或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學校就讀;對持有《福建省人才居住證》的海外人才和持有《外國專家證》的高層次人才,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報名參加中考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可適當照顧。
同時,要求各地根據“屬地管理、嚴格規范、優化服務”的原則,制定當地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就學入托具體政策。(記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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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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