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價局、財政廳核定了福州大學等3所高校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學費標準。
根據福州大學與臺灣師范大學合作辦學培養成本的測算情況,核定福州大學與臺灣師范大學合作辦學的社會學(社會事業管理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15000元/生·學年。學生在臺灣學習期間免繳本校的學費,在臺灣的學習費用根據合作辦學協議按當地收費標準執行。
根據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與臺灣育達科技大學合作辦學成本的測算情況,核定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閩臺“校校企”合作聯合培養人才項目的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學生在臺灣學習期間免繳本校的學費,在臺灣的學習費用根據合作辦學協議按當地收費標準執行。
核定泉州師范學院與臺灣元智大學合作辦學的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15000元/生·學年。學生在臺灣學習期間免繳本校的學費,在臺灣的學習費用根據合作辦學協議按當地收費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