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及招生程序
(一)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和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直接填報高考志愿的提前批次公安類志愿或公安機關專項計劃志愿即可(公安類志愿不能與藝術、體育類兼報,云南警官學院提前批次為公安專業、普通批次為非公安專業)。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生計劃數與報考考生人數1:5之內的比例(分男、女),提供參加體檢、體能測試和面試的考生名單。
公安現役院校面試人數未達到招收計劃數5倍,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將通過招考頻道及時公布,開展補填志愿工作,并通過補填志愿完成招生計劃5倍的面試人數。所有高考分數達到院校要求且符合身體條件要求的考生,都可參加公安現役院校志愿補填,補填時間為6月30日。其中,考生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18時,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30日20時。
達到分數線的考生請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3張一寸免冠近期照片,按照以下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自行前往參加體檢、體能測試和面試(不再另行通知)。凡填報志愿而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的考生一律作放棄志愿處理;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批次錄取。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地點設在云南警官學院科技樓(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時間從7月3日上午8時開始到7月5日下午18時結束,總共三天時間。
公安現役院校面試、常規體檢(身高、體重、視力、嗅覺、色覺)地點設在云南警官學院科技樓(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時間從7月3日上午8時開始到7月5日下午18時結束,總共三天時間;軍檢時間為7月5日上午。
(二)經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均合格的考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數110%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通過計算機遠程網絡向招生院校投放考生的電子檔案,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三)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審工作執行公安部2006年印發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公安現役院校政審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
考生的政審,實行考生承諾與考生生源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體檢(含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均合格的考生,發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審表》,由考生帶回生源所在地交縣(市、區)公安局政工部門。縣級公安機關完成考生政審后,統一將考生政審情況報州、市公安局匯總后報省公安廳政治部,考生《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審表》原件留存在當地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待錄取工作結束,由考生憑錄取通知書領取后帶回錄取院校。
異地參加高考考生的政審工作,由考生現居住地(報考地)公安機關向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函,協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審工作。
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聯系電話:0871—63052606
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現役辦聯系電話:0871—63052371
云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投訴舉報電話: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