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職(專科)階段
高職(專科)階段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高職(專科)錄取的基本依據是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具體使用辦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一)招生批次設置
高職(專科)階段設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和高職(專科)普通批次。高職(專科)普通批次執行加分投檔政策。
各批次均設1次征求志愿,統一設置在高職(專科)普通批次投檔錄取完畢后進行。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和高職(專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實行降分錄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決定。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征求志愿不實行降分錄取政策。
(二)志愿設置與填報方式
1.志愿填報的數量
高職(專科)提前批次設置2個順序志愿;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設置4個順序志愿;高職(專科)普通批次設置8個平行志愿。
2.志愿填報的時間
高職(專科)各批次志愿的填報時間為8月上旬。具體填報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報的要求
除被本科階段錄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職(專科)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均可填報。填報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志愿的考生須具有專業統考合格成績。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志愿與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志愿不得兼報。
填報征求志愿時,統一高考科目成績滿足高職(專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錄取考生具有填報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和高職(專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資格;統一高考科目成績達到高職(專科)藝術類控制線的相關未被錄取考生具有填報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征求志愿的資格。
4.專業志愿的設置
每個院校志愿內設6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每個院校志愿中均須選擇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