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浙江省溫州市誠信辦獲悉,為加快推進溫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溫州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并結 合溫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際,將制定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值得一提的是,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自然人,將被禁止報考公務員(微博)或者行政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已經 參加溫州市公務員(選調生)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列入考察對象的,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不予錄用等。
據了解,本辦法所稱黑名單是指以各類監管信用為基礎,對情節嚴重的失信行為主體實施信用警示、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的制度。溫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一并適用本辦法。
此名單將由溫州市創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暨信用溫州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其監管職能,依法確定。并根據監管 職能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失信黑名單的認定的條件、程序、事后的告知和懲戒等作出進一步明確,并將失信黑名單上報溫州市信用建設主管部門。
失信黑名單內容將包含: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主要失信事實、失信行為類型及依據等內容;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主要失信事實、失信行為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及依據等。
據悉,此黑名單除通過當地各大媒體和網站披露外,還將在溫州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中建設失信黑名單數據庫,并通過溫州信用網主動披露,依法提供查詢和共享服務,確保失信黑名單的更新及時、準確、有效。當然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披露。
對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行政機關、職能管理部門、公用事業單位、行業服務機構等,溫州將采取日常重點監控和監督檢查,并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同時向社會公開失信信息;并撤銷其相關榮譽稱號,撤銷或者降低相關評估等級,禁止參與評優評先。
在證券經營及服務機構在開展業務活動中,溫州對列入黑名單企業要限制其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等。在金融機構可以采取不新開賬戶、不辦理對外支付、限制新增貸款等金融服務懲戒措施。
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明確的限制性條款,依法禁止參加重大項目招投標;在申請列入政府信用擔保管理體系時,不予批準;已列入政府信用擔保管理體系的,取消資格等等。
同時,溫州對自然人也沒有“手軟”,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自然人,則將被禁止報考公務員或者行政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已經參加溫州市公務員(選調 生)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列入考察對象的,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不予錄用。而對于涉及金融領域詐騙、惡意逃廢債等失信行為的,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采 取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和動車等高消費懲戒措施;同時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等。
據悉,該辦法正在公示期,公示后將開始正式實施。(完)(記者 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