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本次公務員和人民警察招錄職位的報考年齡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招考年齡設置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4號)、《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工作第一日。
六、2017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報考?
(一)外省籍2017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報考。
(二)本省籍2017屆畢業的委培生不能報考;定向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縣、特區)、鄉(鎮)職位。
七、非應屆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生能否用過去取得學歷、學位證報考?
截止2017年3月6日仍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過去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如在讀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畢業學歷參加考試)。
八、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四項目人員”(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或義務兵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市(州)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
九、優秀村干部報考應具備哪些條件?
優秀村干部應具備以下條件:(一)2014年度及以前擔任、目前仍在職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三)鄉鎮黨委書面推薦同意報考且符合《招錄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
十、報名條件中的畢業學歷是否包括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畢業學歷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學歷,也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軍隊院校和黨校等其他國家承認的在職或成人教育畢業學歷。肄業、結業均不在此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