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哪類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如何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農村貧困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生可減免考務費。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詳細信息表》外(詳細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還需出示以下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
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7年3月14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報考市(州)轄區職位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3月14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院)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十八、筆試科目是如何設置的?
本次招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
十九、什么時間進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
二十、參加筆試時需帶哪些證件?
報考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二十一、少數民族加分在什么時候進行?
少數民族加分審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在筆試成績公布前進行。目前我省有兩種形式,一是考生到現場加分審核;二是通過身份證信息直接加分審核。具體方式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二十二、哪類人員可以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1)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2)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3)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4)報考單位在民族鄉的。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鄉撤鄉建鎮的職位加分政策按《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省民委關于做好民族鄉撤鄉建鎮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13〕35號)和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