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筆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除農村建設管理外)
17:30-18:30 農村建設管理
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其中,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綜合管理類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管理六大類,其中農村建設管理類僅限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綜合管理類不設專業考試科目。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為專業能力測試。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以根據各自的條件同時選報一門其他專業科目,并選報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A類職位。優秀居委會干部限報綜合管理類。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采取定向報考,選報B類、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于2018年1月19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統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定向招錄優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別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報考人數不足的,可適當調整招錄計劃。
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等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在報名人數充足的情況下,可最多按照招錄計劃人數5倍的比例,從高到低分排序,單獨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