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于2018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6386733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4001500800
監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上海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