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家界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定向招聘安置問題相關網帖的回復
尊敬的各位網民朋友和有關媒體:
衷心感謝各位網民朋友和有關媒體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監督,順致大家2018年元旦佳節快樂!
2017年12月5日,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布了《張家界市市直事業單位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中招聘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2017年12月29日,微信公眾號“法律觀察”發帖提出質疑。之后,有關網絡媒體對此予以轉載或評論。我們真誠地接受網民朋友和輿論的監督,經過深刻反思,深入調查和認真研究,我們認為,雖然執行的是國家政策,但在結合具體市情理解上和執行國家政策上有所偏差,網民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應予采納。至于質疑招聘只招“官二代”,可能造成“蘿卜招聘”等,我們真誠地表示,在主觀上我們沒有這樣的故意,在實際操作中也沒有這樣的現象。但無論怎樣,客觀上我們在《公告》中沒有把相關政策表述清楚,在具體安置考慮上也確有不妥之處。在此,對于工作中出現的疏忽和偏差,我們真誠地表示歉意。經慎重研究,決定暫停本次定向招聘安置工作,待進一步完善相關安置辦法后再組織實施。
張家界市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和革命老區,為加大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自2008年起開始實施國家定向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以下簡稱“少民”研究生)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關于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中“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畢業生一律按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到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的規定,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教民廳〔2008〕10號)的有關要求,定向生本人與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簽訂了《湖南省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協議規定,政府負責在轄區內指導和安排定向生就業。因此,“少民”研究生就業應由政府進行政策性安置。為切實履行好協議,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和崗位專業要求,我們啟動了本次“少民”研究生的定向招聘安置工作,此次招聘安置是在特定范圍內(指“少民”研究生)的定向安置,不是事業單位面向社會的公開招聘,凡與政府簽訂安置協議的“少民”研究生按政策規定應全部予以安置。
《公告》中定向招聘安置對象在條件上設置了“攻讀研究生之前戶籍在永定區,且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在市直單位工作”的條款,是因為“少民”研究生就業安置應采取“生源歸口”原則,安置對象畢業后由本人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安置。鑒于永定區系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就業安置人員相對較多、安置壓力相對較大,我們在統籌安置就業時把市直單位比照區縣作為“生源歸口”單獨安置主體,以減輕永定區安置壓力,故設置了上述條款,考慮過于簡單,確實存在瑕疵。
再次感謝各位網民朋友和有關媒體對我市“少民”研究生定向招聘安置工作的關注和監督。今后,我們將認真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敬請大家繼續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