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除特殊情況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放棄的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引進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確定擬引進人選,在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辦理協議簽訂、聘用等有關手續。發現有影響引進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引進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程序后進行遞補。
八、管理使用
1、崗前培訓。引進的優秀人才正式到崗前,組織崗前培訓。
2、試用期管理。引進的優秀人才與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辦理聘用手續,工資和社會保險等由威海市財政負擔,試用期一般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聘用。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可按照職稱評聘有關規定優先評聘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對考核優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可安排擔任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務。
3、基層掛職鍛煉。引進的優秀人才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體單位,統一組織到基層掛職鍛煉,時間一般為2年(含試用期)。掛職期滿,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并綜合考慮表現情況、專業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或國家級開發區事業單位工作。對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層工作的,可根據工作需要予以安排。此外,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可提前結束掛職,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工作。
4、后續管理。引進的人員,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后備人才和優秀年輕干部重要來源,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對工作表現優秀的,經推薦優先納入后備干部隊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在編制職數空缺范圍內優先落實正科級、副科級職務,工作滿3年、具備條件的優先調任到公務員崗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崗位)。
九、政策措施
1、補貼補助。引進到威海市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威海英才計劃等有關規定發放相關補貼。
2、配偶安置。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據配偶原單位身份性質,采取組織調動、單位協助或個人聯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業或沒有工作的,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
3、子女入學。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習,同級教育部門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優先予以落實。
報考人員在引進期間,應及時登陸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了解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和引進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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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