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同報名現場初審要求)、《2017年蘭陵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其中,應屆畢業生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可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含筆試和面試)及教師資格認證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其他人員應聘普通教師類崗位的,須提交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應聘人員須與招聘主管部門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最低服務年限3年)。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普通教師類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教育基礎知識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部分按專業類別分類命題(詳見附件筆試科目)。各類崗位均考一科。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下午 14:00—16: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計劃在9人(含)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4人的,面試人數統一確定為28人)。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蘭陵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anling.gov.cn)人社局欄目和蘭陵教育網(http://www.lledu.gov.cn)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蘭陵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anling.gov.cn)人社局欄目和蘭陵教育網(http://www.lledu.gov.cn)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