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的面試考務工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位的面試考務工作。全省設10個面試考區。省直及垂管系統面試考區設在貴陽市;市(州)面試考區設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職位須達到實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3×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縣(市)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考察中,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有《招錄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錄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