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關于招考專業
1、如何確定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可按照《專業指導目錄》,在《招考職位表》中查詢符合自己專業條件的職位。
所學專業與招考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多、少1個“學”字的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報考者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但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為準。
2、如何確定所學專業是否與招考專業相近、相似?
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的,或報考者對專業審核有異議的,可向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以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認定是否為相近、相似專業。
所學專業在招生和培養時有專業方向、但未在畢業證書上體現的,請先嚴格按照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填寫,并在網絡報名系統的考生信息表備注欄中說明情況,再將相關材料提交給招錄單位審核認定。
3、輔修專業可以報考嗎?
使用輔修專業報考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必要條件:(1)招考職位學歷條件不高于“本科”,且無“全日制”限制;(2)主修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3)輔修專業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輔修專業對應的學位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都可以查詢。
4、哪些專業可以報考公安類職位?
公安學類專業的界定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規定執行。其中:福建警察學院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按公安學類提前批招收的法學專業,也屬公安學類專業。
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政法類院校及其他院校的公安學類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公安學類職位。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學類專業畢業生,不可以報考限公安學類專業的職位。
5、公安院校包括哪些?
根據人社部發〔2015〕106號,目前我國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2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北京警察學院、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遼寧警察學院 、吉林警察學院、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江蘇警官學院、浙江警察學院、安徽公安職業學院、福建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山東警察學院、 河南警察學院、湖北警官學院、湖南警察學院、廣東警官學院、 廣西警察學院、重慶警察學院、四川警察學院、貴州警官職業學院、云南警官學院、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甘肅警察職業學院、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新疆警察學院。
6、哪些對象可以報考保密機要崗位?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各專業以及國家指定院校開設的保密專業畢業生可以報考保密機要崗位,所有保密機要崗位均要求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