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報考?
定向生或委培生報考時應符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并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報考。
政法體制改革定向招錄的在讀學員(含擬錄取人員)不得報考。
6.在讀的全國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如何理解?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脫產就讀且于2017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7.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要求2017年應屆畢業生身份的崗位。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8.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年齡、條件、資格、身份、經歷、政治面貌)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職位要求的各項資質(如年齡、條件、資格、經歷、身份、政治面貌)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9日(含當日)。
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7年8月31日(含當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9.關于遞補,有何規定?
在面試人選資格確認審查中,出現不合格者可依次進行遞補。在面試資格確認后的其他環節出現人員空缺,不進行遞補。
10.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我省2015年配套出臺了《關于做好黑龍江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辦法》(黑人社發〔2015〕18號)。按照《實施辦法》部署,今年我省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市、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地)、縣(市、區)區域內戶籍的人員招考,旨在服務本地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