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綜合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9:00—12: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遴選單位根據各職位報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1、資格復審。
面試前,遴選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從報名系統(tǒng)下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遴選單位可根據需要對考試課目、時間、專業(yè)測試及所占成績比例另作規(guī)定,詳情可對照《職位表》向遴選單位咨詢。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遴選單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的比例一般為2∶1。
遴選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遴選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作風和廉政建設情況。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選,并分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和擬任職人選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階段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和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公務員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