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如何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測對象)。
當招考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確定體檢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二十、警察和專武干部職位體能測評的標準是什么?
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體能測評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鄉鎮專武干部職位體能測評按照《江西省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行。
二十一、體檢和考察按什么規定執行?
一般職位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2010〕82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