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如何進行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或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借調單位應報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批準,并明確借調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其中,試用期內一律不得借調,試用期內借調的,不予辦理轉正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二十三、面試以后出現職位空缺是否遞補?
面試后,如因考生放棄或體測、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環節不合格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原則上不再遞補。
二十四、違紀違規考生如何處理?
對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等相應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五、說明
本報考指南根據《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贛人社發〔2017〕11號)編寫。
本次招考政策以本報考指南及《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為準。
考生對報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問,可以撥打以下聯系電話:
(一)報名咨詢電話:0791-12333(撥通后根據語音提示選擇省本級)。
(二)政策咨詢電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91-88901075、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791-86386265。
(三)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可直接撥打職位表中對應的聯系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