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準考證在什么情況下使用?
準考證在本次招考的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等環節都要使用,考生必須妥善保管。
六、關于資格審查
39.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由招錄單位具體負責。
40.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公告》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附件5中查詢。
七、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41.開考比例如何確定?
招考職位的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職位要求的比例才能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招錄名額或取消該招考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42.考試是否指定參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3.如何查詢筆試成績?
2017年6月,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海南黨建網(南海先鋒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招考人員也可拔打12333電話查詢。
44.什么情況才能申請筆試分數查疑?
只有下列特殊情況的人員才能申請分數查疑: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2.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3.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