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具體方法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閱《報名流程》。報名時須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系統,根據職位要求,結合自身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系統程序會自動提示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并提交各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系統會提示報名成功,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可在報名時間內重新選擇職位進行報考。每名考生只有一次報名機會,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一旦報名成功則不能更改。
(2)現場報名。黨群機關、政法機關現場報名要求附后(附件2)。
2.相關費用。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要費用包括:
(1)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由考生自行承擔。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的手續。
(2)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各科目考試時長、分值詳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專業科目1:《公安基礎知識》。
公安機關(含特警)、森林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加試《公安基礎知識》,計入總成績。具體要求可參照《2017年度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大綱》(附件4)
專業科目2:《漢語基礎知識》。
(1)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答題的考生加試《漢語基礎知識》,該成績不計入筆試總成績,由自治區統一劃定分數線。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筆試,或取得“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版)”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版)”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的報考人員免試《漢語基礎知識》。
2.筆試加分。
筆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10分。
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符合加分條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闈面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考試要求。
考生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為便于考生參加考試,今年在北京市設置筆試考場進行試點,在北京高校就讀的畢業生可選擇北京考點參加考試。
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試卷命制。
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維吾爾語言文字命制。
5.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對南疆四地州及巴州若羌縣、且末縣的職位,單獨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筆試成績公布后,入闈面試的考生按照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有關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等工作。
不明事宜,可咨詢報考職位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