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應試者了解、準備和參加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制定此大綱,供應試者參考。【職位表下載】 【報名入口】
一、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
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是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按照確定的招錄計劃,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的面向社會的、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公共科目筆試是根據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針對所有報考者進行的考試。通過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達到對報考群體初步篩選的目的。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招錄機關將按照招考公告的規定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考察、體檢等。
二、公共科目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2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三、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應試者必須使用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應試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試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二)申論(法律專業知識考試)
應試者必須使用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應試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