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自身的資格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報考條件,應如何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務員招考全過程。報考人員一旦發生被其他機關確定為擬錄用公務員、成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取消學歷學位以及其他失去報考資格條件等情形,應如實向我省招錄機關報告情況,并停止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
11.本次招考中所指“應屆畢業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考提到的“應屆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不含成人自考、遠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2017年畢業的學生(非在職)。
12.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公務員的,除需提供現場資格審查時所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遞交審查。
13. 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
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教育部門認可的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就讀期間必須為現役軍人,報考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教育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證書的人員,當年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
14. 關于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入學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