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足開考比例職位人員的改報
對一般職位,報名確認人數與錄用計劃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予開考;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職位、法醫職位、公安特警職位,開考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1;對于特殊專業特警職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門有關文件規定,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招考計劃或不予開考。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不予開考的職位,將于2017年4月5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不予開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但不得改報不予開考和縮減錄用計劃的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7年4月5日11:00至18:00。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五)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確認的報考者應在4月18日至4月21日24時從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報到(或后期空缺職位調劑)等程序的必須憑證,請妥善保存。
三、筆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與《職位表》同時公布。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7:00申論
(二)專業科目筆試
1.對公安系統派出執法勤務機構和內設執法勤務機構職位,以及法官、檢察官助理等審判職位,在筆試階段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具體須參加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已在職位表進行了標注。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與招考公告同時發布。
法律類專業考試內容為法學基礎知識、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的運用能力。
2.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3.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成績按原始成績合成筆試總成績后排序。
(三)筆試地點
本次筆試在11個市區政府所在地設立考區。報考各市職位的考生在該市政府所在地考區參加筆試;報考楊凌示范區職位的考生在楊陵區參加筆試。
報考省直部門和省垂直系統職位的考生,以及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法官、檢察官助理等審判職位的考生,統一在西安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預計于2017年5月22日統一公布,考生可登錄省政府門戶網或省公務員局網查詢。
省考錄辦在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專門發布對違紀違規考生的處理公告。
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考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答題信息須經專業機構甄別鑒定雷同試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公布雷同試卷甄別的處理結果。對雷同試卷甄別處理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本人向省考錄辦當面提交對雷同試卷甄別處理結果的復核申請。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試中心當面提交復核閱卷結果的申請。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筆試主觀題采取網絡閱卷、客觀題機器閱卷,除缺考、違紀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復查原始試卷的申請。省人事考試中心按規定程序受理考生復核申請。
對以上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期間,不中止考錄程序。省考錄辦或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復核結果無誤的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告知結果;對復核后確屬有誤的,書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屬涉及面試資格的,將另行發布公告,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情況予以變更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