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
省、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與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招錄職位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如下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對于面試人數多于錄用計劃數的,以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 對于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錄用計劃數的,有1人參加面試的,如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不低于同一面試組織單位使用同一套面試試題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則進入體檢;有2人(含)以上參加面試的,除綜合成績排名末位考生外,該職位其他面試人員進入體檢,對于該職位末位考生,如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不低于同一面試組織單位使用同一套面試試題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面試成績,則進入體檢,低于平均面試成績不能進入體檢。
特殊專業特警職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辦法,按人社部等四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由省、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分工組織實施。
體檢公告另行發布。
報考鄉鎮職位取得體檢資格的考生,在體檢前須與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服務期信用承諾書。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此之外,其他體檢項目,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異議,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組織單位應當安排復檢。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檢,視為考生放棄體檢。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在限定的時限內不能參加遞補體檢的,視為放棄。
因需要進行入警培訓等原因,人民警察職位不受理考生暫緩體檢的申請;對因公負傷等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暫緩體檢不超過6個月。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開始前,出現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等情形,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以市區或省直部門為單位,考察工作開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錄用環節)所形成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對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因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一時難以核實清楚的考察對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暫緩90日作出考察結論。
對于考察前或考察期間有舉報反映考生報名資格等問題,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人事處要認真組織調查,及時答復舉報人。對一時難以核實清楚的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暫緩30日作出考察結論。
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在暫緩作出考察結論期滿仍未終結的,終止對該考察對象的錄用程序。
本次招考對一些基層偏遠鄉鎮的職位按縣(區)作了合并。凡職位表中涉及兩個及以上不同用人單位的職位,在考察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選擇確定具體用人單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考錄辦統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