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哪些人可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錄職位?
答:凡在我區(qū)參軍入伍,且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完成學業(yè),并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錄職位。
12.在這次招考中,對“三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有什么傾斜政策?
答:為鼓勵大學生到基層服務鍛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這次招考中,拿出68個名額面向“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考。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職位。定向招考的職位將采取單獨劃線、切塊錄用等措施,確保定向招考任務的落實。
服務期滿“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12年及以后服務期滿的人員方可報考定向職位。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聘)中已享受過該項政策并被錄(聘)用人員,不能再享受定向招錄政策。
服務期未滿2年的“三項目”人員不能報考定向職位。服務期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
13.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答:根據我區(qū)《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對于艱苦邊遠地區(qū)的招錄職位,我區(qū)將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拿出一定比例的職位面向本縣(區(qū))戶籍或生源的人員定向招考。
根據我區(qū)實際情況,適用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錄政策的范圍包括:原州區(qū)、西吉縣、彭陽縣、隆德縣、涇源縣、海原縣、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qū)招錄職位;全區(qū)所有鄉(xiāng)鎮(zhèn)招錄職位;其他縣(區(qū))個別特殊招錄職位。
14.“回避關系”指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zhí)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