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報名入口】
招考范圍為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常住戶口在陜西省(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正式落戶,下同)。
2.陜西生源。
3.陜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戶籍、生源和畢業院校所在地限制,可以報考符合相關條件的職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層次職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報考法醫職位。
3.由陜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
(三)不符合報考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截至2017年3月21日未滿5年的、辭職未滿3年的、在試用期內的。
3.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被作禁考處理,仍在禁考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4.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公告中明確規定對在面試環節(含)之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人員,在禁考期限內的;全省統一考試錄用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不準許報名。
5.現役軍人不準許報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準許報名。同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也不準許用以往取得的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報名。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7.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特設職位。
8. 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凡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職位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得報考。
9. 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的人員,不準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