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昭化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報考信息表》、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送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培訓處(地址:成都市高新區錦城大道366號3號樓32123室)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曾享受過上述加分照顧并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 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于2017 年6月下旬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