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雙考區職位筆試成績已公布,現就雙考區職位資格審核、面試及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
詳見《廣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雙考區職位資格審核安排一覽表》(附件1)。
(二)資格審核的具體要求
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并復印1份交審查單位留存),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
1.應屆畢業生應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學生證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社會人員應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須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要求具有外語水平等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招考單位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