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法院共同下發的《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經有關部門同意,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人數
招錄人數詳見附件。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三)年齡18周歲至28周歲(1988年6月3日至1999年6月2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6月1日—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浙江法官進修學院,杭州市西湖區馬塍路5號。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前往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4.資格初審:6月3日—6月5日。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日期為6月6日17時。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