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9月26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及復印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南外華蜀南路)。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二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11月底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請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安排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