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網絡報名工作由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報考地方公安機關的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由州公安局負責,報考森林公安的由州林業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森林公安藏語口語測試。測試時間:2017年8月17日至19日,逾期不再受理藏語口語測試。測試地點:州林業局 (康定市爐城鎮光明路9號),測試報名聯系電話0836-2833039。
測試標準和要求:必須能夠熟練運用康巴語(丹巴縣森林公安局所有職位藏語口語測試為丹巴縣革什扎、東谷、巴旺本土藏語言口語)進行交流。口語發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口語測試須攜帶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口語測試合格者,發放口語測試合格通知書。測試合格者方能在網絡上報考相應職位。
(一)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0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向招錄機關咨詢。
(二)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繳費,確認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能參加考試。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8月17日至8月22日的工作日到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地址:康定市沿河西路農牧科技大樓7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父母雙亡證明、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本次招錄人民警察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時間為8月25日至29日。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