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科目及分值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報考特警職位的還須加試專業測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除特警職位外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報考特警職位還需加試專業測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程序。
?。ㄒ唬┕P試科目及分值
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警務技術類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執法勤務類職位(含特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各占筆試總成績的40%、30%、30%。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至24日進行(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公共科目筆試于9月23日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于9月24日上午進行。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心理素質測試于2017年9月23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特警職位專業測試時間原則上安排2017年9月25日至26日,相關事項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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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數民族考生可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9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送交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林業局初審,匯總后于9月26日前將符合加分條件人員的加分情況清單報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考面向英烈子女招錄職位的不執行筆試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