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紀委、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監察廳、福建省人社廳及公務員局聯合下發《關于在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中加強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把廉政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初任培訓計劃,幫助公務員扣好廉潔從政“第一粒扣子”。
《通知》規定,培訓對象為全省新錄用的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需適應性培訓的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內容以中央關于反腐倡廉建設的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近年來黨和國家頒布的一系列有關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為主。培訓方式可采取專題講座、研討會、觀看警示教育專題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種形式,廉政教育培訓課時應占初任培訓總課時的三分之一,并適當組織測評或考評。培訓表現應及時向干部所在單位反饋,存入干部人事檔案,作為轉正定級、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