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春縣教育局下發通知,決定開展全縣中小學班主任“我的教育故事”征集評選活動。
據悉,此次征集的對象為中小學班主任。征集內容記錄作者其本人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發生的能體現教育規律、有借鑒價值的真實案例,要求講述真實故事,包含教育理念、教育細節、教育效果與實踐啟迪等要素。文章以故事的形式敘述,內容要充實、生動、具體,教育方法要新穎有效,具有創新性、可借鑒性、可讀性,能感動人、啟迪人。
該縣將組織人員對各校擇優選送的征文(截稿日期:10月27日)進行評選,分別評出中學組、小學組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并從中擇優推薦20篇送泉州市教育局,由泉州市教育局審核后報福建省教育廳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