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使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改薄”工作順利進行,16日發布的《全面 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規定,將按年度定期開展專項督導,督查重點包括農村偏遠地區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孩子就近上學。
根據《專項督導辦法》,對各地“全面改薄”專項督導的內容將集中在督學校布局是否合理等幾大方面。如:農村偏遠地區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孩子就近上學;城鎮化進程中新形成的小區是否同步建設學校,解決好新居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就學問題,消除大班額現象;三是學校選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有效避免地震和自然災害。
此外,貧困地區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是否達到國家明確的20項底線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也列入了專項督導的主要內容中。
據介紹,按照規劃,全國已有77%的縣納入“全面改薄”實施范圍,覆蓋學校達到21.8萬所,2014年—2018年規劃新建、改擴建校舍約2.2億平方米,購置教育儀器設備1066億元。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國已完成5166萬平方米的校舍改建,以及282億元的教育儀器設備,分別占 規劃數的25%和28%。(記者施雨岑、劉奕湛)